第18章 十万贯_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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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十万贯

  听薛绍彭问,明远点头笑道:“是的,想向道祖兄请教。我家想要买一匹好马,该到何处去买?”

  去了一趟乐游原,倒让明远想起——养马,养好马,其实也是一个相当烧钱的项目。

  在陕西路,马匹是管制商品,不是寻常人可以买到的。因此明远要买马,必须要找薛绍彭这样正儿八经的“官二代”,打听门路。

  “包在我身上!”薛绍彭冲明远拍了胸脯,还不忘了补充一句:“确实,远之你家也是该养上一两匹马,这样出门也方便些。”

  薛绍彭说话算话,第二天就叫伴当给明远递了信,让他去城西崇化坊,那里有群牧司的官员出售用不着的军马。

  明远去看了,却发现这哪里是“用不着的”军马,分明是十分神骏的良驹,只不过看来口齿尚幼,应该是还没到在军中服役的岁数,就已经被群牧司从马场送出来,悄悄地卖给“关系户”。

  于是明远花了80贯,买到了一匹通身乌黑、唯有四蹄雪白的良驹。

  普通马匹的市价在30-40贯之间,这匹马明远付了80贯,却也觉得很值。

  马缰一到手,明远立即给家里的新成员起了个名字:“踏雪”。

  踏雪一牵回家,立即受到了家里人的热烈欢迎。别人倒罢了,十二娘对有着一对灵活长耳朵和温柔黑眼睛的踏雪极是宠爱,特地把自己喜欢的饴糖都省下来,托在手里,慢慢地喂给踏雪吃。

  而胡四则张罗着为踏清理建马舍,囤积草料。他在上一任雇主家时是门房,照料马匹算是他的本职工作,因此拉着明远念叨,好让这位小主人明白养马的后续开销有多大。

  “……除了草料,这个年岁口齿的马匹还要多吃豆饼,还有就是……最好每天能喂两个鸡蛋……”

  “这我明白,”明远轻轻点头,“都安排上。”

  他对此再明白不过了,在现代哪怕是养一辆豪车,也一样需要加油和保养。何况这不是什么豪车,而是活生生的骏马。

  胡四顿时舒了一口气,面上露出笑容,应当是觉得主家大方,又通情达理。他却不知道明远心里也暗暗舒了一口气——如此看来,踏雪每年至少能给他带来30贯左右的开销。这令明远感到很满意。

  他们主仆二人站在马厩旁说话。胡四望着踏雪刚刚“制造”的一堆马粪,乐呵呵地说:“这小家伙,胃口真好,马粪也多。这一匹马一天的马粪,少说也要值两文钱呢!”

  明远一听:还有这等好事?

  他立时想起听薛绍彭提过一些关于群牧司的事。据说群牧司的官员,在本职工作之外,还会贩卖马粪赚外快,毕竟马粪只要稍加处理,就能当做燃料和肥料。据说群牧司因此而富得流油。坊间甚至有句俗谚,“三班吃香,群牧吃粪”1。

  想到这里,明远忍不住扬起唇角,告诉胡四:“胡四哥照顾牲口已经很辛苦了,清理马粪的事,就雇专人上门来做吧,也费不了几个钱。”

  胡四却说:“其实小郎君也用不着为此专门雇人,只要跟外头说一声咱家养马,就会有人乐意来收的。”

  明远却很坚定:“不,以清理为名,雇人来做,一次给十文钱。清出的马粪由他们自行处置。”

  胡四听了,原本还在纳闷主家为何如此,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,感叹起明远:“小郎君真是仁善……”

  这是明远在本时空行事的原则——能够多创造工作岗位就尽量多创造一两个,反正他需要花钱。多雇一个打零工的,这世上的某个角落许是就有一家子能吃上饱饭。

  他安顿好了踏雪,转身又出门。

  按照薛绍彭的建议,他打算再给自己雇佣一名伴当。

  上次在乐游原时,堂兄明十一曾被人误认为是明远的伴当,场面一度十分尴尬。薛绍彭事后也委婉地提醒明远,用自家堂兄做伴当不太合适。

  明远略有些无语。

  在现代时,他那些同龄人都喜欢给自己找个“助理”,由他们来打理自己的衣食住行,处理一应琐碎事务,帮忙叫个外卖,代回个微信之类。

  但明远不喜欢助理。

  他更倾向于独处,自己处理一应私事,而不是与他人分享生活。

  但在薛绍彭的介绍下,明远意识到在这个时代这种做法恐怕行不通,他必须有个贴身助理,本时空称之为“伴当”的,为他鞍前马后地效力,也帮他传递讯息。

  于是明远又跑去了官牙,找到上次将胡四夫妻介绍给他的牙人程朗,转托他为自己物色一名合适的伴当。

  明远将自己的条件一说,程朗满口答应,当场表示包在他身上。明小郎君为人大方,出手阔绰,如今早已是官牙里最受欢迎的对象。

  程朗的效率很高,而且还送货上门,第二天上午竟亲自把人送到了明家。

  明远却并不在家,而是去了官牙。他到了官牙之后,才晓得两下里竟然跑岔了。

  明远也不着急,料定了程朗和那些“候选”的伴当们,必定会在明家等他。他只管慢悠悠地溜达回自家去。

  谁知快到了自家门口,明远险些和一个从明家院子里冲出来的少年人迎面撞上。

  而明家的院门在那少年背后“豁啦”一声拉开,程朗探出个头,冲那少年大声喊:“向厮儿,你骄傲,你有气性,你不耐烦等,行,那就再也别求到我这儿,让我替你寻差事!”

  在这个时空,“厮儿”通常用来称呼小厮、跑堂这样身份的人。

  那名被叫做“向厮儿”的少年依旧气咻咻的,眼神里没有半点畏惧或是谄媚,也没有差点儿撞到人时应有的歉意,此刻正直着眼瞪着明远。

  明远却眼神平静,没有半点惊讶失态,只是站定了默默观察,见他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,身量已是颇高,和明远自己差不多高矮,料想再过几年,应该就是个身材高挺的关西大汉。

  一时间,这刺头儿一样的向厮儿竟被明远这样既温和又淡漠的眼光震住了,慢慢地低下头去。

  “……唉哟,明小郎君,您回来啦!”

  程朗的脸色转得也快,一见到明远,脸上立即堆满笑容。

  待他意识到向厮儿差点冲撞了明远,瞬间惊白了脸,慌忙迎上前:“明小郎君……您,您没事吧?”

  明远摇摇头,让程朗将向厮儿也招呼了,一起进院。

  院中此刻已站了六七个年轻人,都收拾得干干净净,低头垂手站在那里,大气也不敢出地等着。向厮儿进院,低着头跟在他们身后。他身量已经和其他人一般高了,但脸上稚气犹存,看得出来比其他人都要小上几岁。

  明远将程朗拉到厅内,悄悄问起向厮儿的履历。

  程朗长声叹气,说:“这孩子是我拐七拐八的表亲,求到我这儿,我这次才带了来的。谁知他脾气倔,性子又急,刚才险些冲撞到小郎君,真正是对不住……”

  明远对此程朗表示理解:这个时代的人大多“一表三千里”,数不清的亲缘关系,要一一都照顾到,有时也不是那么容易。

  他猜测向厮儿是因为等的时间长了,觉得主家不够尊重他们,一时不耐烦,又与程朗顶撞了两句,才一时冲了出来。

  “这孩子的父亲以前一直在西军军中,四五年前在横山战死。前年他娘也一病亡故了……”

  父母双双亡故的孩子若是搁在中原,恐怕还会被人当作克父克母之人,视作不祥。可这是在陕西路,这种情况着实不算少见。京兆府还好,越往西北去,家家户户都有亲友或是旧识,折在党项人手里。这也是陕西路宋人百姓痛恨西夏的缘故。

  “……还有个兄长,现在鄜延军中,但全顾不上他……如今都是我们这些七拐八拐的亲戚在养活他,他却整日闹着要去从军……这都还没成丁。”

  程朗所说的,也是明远心中最大的疑问。

  “我若雇这孩子做我的伴当,算不算是雇‘童工’?”

  “童工?”

  程朗惊讶地问,脸上的表情足以表明,他这辈子都没被问到过这种问题。

 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,吃起饭来已经和大人一样多,如果还不帮工挣钱,拿什么来糊口?

  “那就他吧!”

  明远一时竟也不再问其他候选人,令精心做了一番准备的程朗彻底愣住——不晓得向厮儿究竟是哪里对了明远的眼缘,明明是却不过亲戚情面,带来凑数的,还差点儿冲撞了明远,最终却被明远留下了。

  当下讲定了向厮儿的工钱,明远起身,与程朗和向厮儿一起去官牙办契。

  路上,明远问起向厮儿的名字,才晓得他是听错了,向厮儿其实是行四,叫做向四儿。

  “这孩子一向没有大名,”程朗诚心诚意地向明远请教,“明小郎君是横渠弟子,学问好,您帮他取个响亮的名字吧!”

  一听说明远“学问好”,向四儿双眼顿时亮了亮,朝明远看过来。

  明远这个“冒牌货”其实最怕旁人夸自己“学问好”,但起名对他来说却并不太难。

  想了想,明远开口道:“就叫‘向华’吧!”

  ——心向华夏。

  明家一家人对向华的接受度都十分良好。

  舒氏娘子听明远说起向华的身世,深深地叹着气,冲明远点头,十分赞同他雇佣这少年的决定。

  旁边十二娘也偷偷掉了几点眼泪,毕竟她的身世与向华相似。

  但是当年明高礼亡故的时候,十二娘年纪还太小,又是一向被舒氏呵护着长大的,十二娘难过了一阵,也就将这事抛在脑后,陪着阿娘去隔壁薛老太太那里作客说话去了。

  就只剩明远自己面对向华。

  这个半大孩子,正如程朗所说的,是初入职场的小白,从未做过伴当,事事都需要从头学起。而明远少不得要一点一点地教。

  而向华的脾气也确实倔强,犟起来就像是一头蛮牛,你让他向东他偏要向西,你让他上天他偏要入地那种。

  但这难不住明远,他最是知道该怎么激发一个少年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自豪感。

  向华这少年,脾气倔强,从不服管,程朗向来对他头疼不已。

  但世上或许真有一物降一物的道理,向华脾气虽倔,可一旦犟到了明远面前,明远什么重话都不说,只会将他晾上一会儿,再用平静淡定的眼神望着向华。

  这种时候向华多半已经没什么脾气,乖乖应是;若是差事上犯了错,也会向明远主动认错,认真反省,并保证下次不会再犯。

  用胡四的话来说,就是明远“拿捏”住了向华,由不得这小子自由散漫。

  而向华自己也说,明小郎君那眼神最是厉害,也不见他如何严厉,也从不听他骂人,只是那眼神无声扫来,向华就莫名感到心虚,觉得有必要去认个错。

  明远:……没有这么邪乎吧?

  一个月过去,向华说话待人已经像模像样,连胡四都夸,这孩子已经是个称职的伴当了,除了饭量特别大之外,再没有缺点。

  这时已是九月末,坏消息传来,明远真的得去上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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