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0章 小母牛拉大锯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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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0章 小母牛拉大锯

  “俺也一样!”

  公屏上,立马刷出了一大片张飞的经典台词。

  林河见状,揉了揉鼻子笑道,“大家都认为张三无罪,这点好像也有道理。”

  “不过事实上,张三是被警察以治安管理法拘留5日,并罚款一千元。”

  “原因呢,是他涉嫌嫖嫦,虽然最后没有嫖成,但这也算是犯罪未遂。”

  “相比既遂犯,未遂犯可以减轻30%-50%的处罚。”

  “大家也先别急着震惊,先听我解释,民警同志这样处罚张三,也是有着法律依据的。”筆趣庫

  “众所周知,我们国家对卖银嫖嫦的定位为: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发生x关系(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)。”

  “注意,咱们故事中看张三的行为,嫖娼两要素,金钱和不特定异性,他都符合了吧。”

  “最后之所以没朴成,只是因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罢了。”

  “当然,也正是因为他没朴成,民警同志才有足够的理由给他开具处罚结果。”

  “不知大家听懂了没?”

  林河说完,一脸坏笑的盯着屏幕。

  “卧槽,这也能行?”

  “我怎么觉得主播话里有话啊,什么叫正是因为张三没朴成,才能给他定罪,难不成朴成了,就没办法给他定罪了?”

  “细思极恐呐,看主播那奸诈的笑容,楼上的说法十有八九是对的。”

  “强烈要求主播说一说,如果张三朴成了,那结果会怎么样?”

  “对,主播说说看呗!”

  林河看到众网友的留言也是哭笑不得,我是这个意思吗?

  我有这个想法吗?

  你们是怎么看出来的?

  不得不说,这群网友真是机智过头了。

  林河淡淡一笑,“如果上述故事中,张三将错就错,真把事情给办了。”

  “那么警察来的时候,这事儿还真不好处理了。”

  “或者是张三再干脆一点,见到妻子的那一刻,直接给妻子两个大逼兜,大骂道:好啊,果然是你,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……”

  “张三被抓,说到底还是他的运气忒差,从当时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,他的行为就是在违法犯罪,或者是临场反应不够机敏。”

  “这下,你们

  这帮网友懂我的意思了吗?”

  伴随着林河的话语,直播间瞬间就变成了欢乐的海洋。

  “主播牛逼,小母牛拉大锯……巨牛逼啊!”

  “神踏马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,主播真是我们人生经验的导师啊。”

  “大师,我悟了,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自己叫的鞄,含泪都要打完,不然就容易被抓。”

  “就这?求主播来点攒劲的节目,我想听那种一学就能让人进去的故事。”

  “学费大飞机奉上!”

  旋即,一架带有发光特效的大飞机出现在屏幕上。

  有了这位网友的带头,直播间的礼物哗哗的往上飘。

  尤其是那种带特效的礼物,简直都把林河的手机屏幕给玩坏了。

  一斤大红袍,两斤大红袍……嘿嘿。

  林河看着屏幕上飘动的礼物,心里简直都要乐开了花。

  不过这帮网友想要攒劲的故事,倒是得好好想一想。

  嗯……有了。

  林河看着手机屏幕笑道,“非常感谢大家的礼物支持,下面,咱们就开始正攒劲的……故事。”

  “话说张三呢,是某个地方的基层干部。”“不过张三这个人呢,十分喜欢上进,特别想要组织上为他加一加担子,提拔一下。”

  “恰好最近有传言,说组织上将会提拔一批年轻干部。”

  “于是,张三十分心动,就想到了给领导送礼。”

  “但是呢,他又害怕送礼之后,自己的目的依旧是不能达成。”

  “这样的话,自己就亏大发了,为此,整日愁眉苦脸的。”

  “张三老婆看到他整日茶饭不思的,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。”

  “咱家衣柜底下不是还放着3万块钱的假钱嘛,要不你拿这个给领导送去?”

  “张三一拍脑门,乐道:对呀,我怎么没想到呢。”

  “假币送出去,就算领导办不成事,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。”

  “于是张三找到领导:领导,我的事情您帮我运作一下,这些只是见面礼,如果事情办成了,我再给您送点来。”

  “领导见张三这么懂事,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:你这个小同志,就拿这个考验干部?”

  “不过我喜欢,东西留下,你先回去等消息,有好消息我会及时告诉你

  的。”

  “但是呢,钱刚送出去没几天,领导就被纪委同志给带走了。”

  “那么问题来了,张三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行贿罪呢?”

  “还有张三的领导,有没有构成受贿罪?”

  林河说完,一脸笑意的等着众网友的答案。

  这个问题难嘛,不难。

  行贿,受贿,都是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。

  凡是有这种行为的,毫无疑问的,都是违法的。

  但是呢,怪就怪在,张三拿的是假币去行贿,而领导误以为是真币,将这笔钱给收下了。

  假币的使用价值能跟真币的使用价值一样吗?

  显然是不能的。

  所以,林河才会抛出这么一个故事,来检验一番众多网友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。

  “假币行贿?三哥的故事总是这样奇葩。”

  “我觉得,两人都不应该构成犯罪吧,毕竟,两人之间的非法交易,使用的是假币,这就跟拿假币去娼嫦一样,能构成违法嘛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”

  呃!

  林河倒是没想到,有网友还能够引经据典,说出这样一个故事。

  看来张三当初拿假币去嫖嫦的行为真是深得人心啊。

  不过……这个故事的情况,和所侵犯的法律益,跟那次好像都不是一码事。

  “对,支持无罪论,毕竟这是一场非法交易,而张三使用的又是假币,违法交易本就不受法律保护,张三拿假币去行贿,没毛病。”

  “没毛病,双方都无罪。”

  当然,也有对这件事情持不同观点的。

  “这件事情应该不能这么看吧,张三把假币送给领导,最起码在领导的心目中,张三是给自己送钱来了,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假币。”

  “根据领导当时的主观心态,他就是在受贿。”

  “所以,领导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受贿。”

  “但是,如果领导的行为定性为受贿的话,那么,送钱之人,也就是张三,也应该是行贿罪。”

  “一点浅见,说的不得的话,还请主播批评指正。”

  林河看了这位网友的留言,心中默默给他点了个赞。

  这么懂礼貌的网友,属实不多见了(书友要是这么懂礼貌的话,我在书评区也不至于被喷的那么惨。)

  这是一块学法的飝玉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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