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7章 第 11 章_快穿女主安之若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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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7章 第 11 章

  族人们窝在炕上开完来年展望大会后,明年一整年的基调就这么定下来了。

  猫冬期间闲来无事,方老师小讲堂开课了,少酋长化身数学老师教族人们数数、用阿拉伯数字计数、以及十以内的加减法。天赋比较好的,脑子比较灵光的,还可以思维延伸,教到一百以内。

  一样的零基础,大人和孩子的学习速度差不多,全部教会的时候,小半个月就过去了。

  之后,方立安又开始教大家做木匠活。

  然而木匠活,看着难,做起来更难,要想做得好,须得心思玲珑细腻,还得有一双灵活多变的巧手。

  像宇那种大老粗就算了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做木匠活还不如跟野猪斗上三天三夜来的痛快。

  一个冬天过去,整个部落里只有乔一个人学了个七七八八。阳让他没事多练练手艺,以后部落里的木匠活就交给他了。

  寒冬逝去,春去春又回。

  族人们踏出温暖的砖瓦房,投身到一年一度的春耕生产中去。

  如今,春耕秋收已经成了部落里的头等大事,所以除了老人和孩子,男人女人齐上阵。

  方立安跟大家一起把地种上,睡了个饱觉,吃了顿饱饭,然后手里拎着两支长矛就出发了。

  原始人出远门,不需要带干粮和淡水,因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就地取材,包括他的长矛。

  寻两块硬度适中的石头,找好角度,控制好力度,互相碰撞,石刀就有了。

  有了石刀,就有了长矛。

  有了长矛,就有了猎物。

  至于水源,树林里一定有,因为他好久没看到北边的动物到河边饮水了。就算水源位处丛林深处,他也可以忍到清晨,收集树叶上的露珠。

  原始人嘛,谁不是这么过来的。狮子王可以靠吃虫虫为生,饥荒年代的人们可以啃树皮填饱肚子。方立安心想,只要不是极端地域,碰上极端情况,他应该都能活得好好的。

  族人们在家目送少酋长出门闯天下,等后者进入那片林中再也看不到踪影,才各自忙各自的去。其实,不光是方立安的阿爸阿妈,部落里的每个人都很担心他。

  原始人虽然没受过教化,但感恩和慕强的本能还是有的。他们心存感激,心存希望,期待少酋长平安归来的那天。

  日落而归是不可能的,这样的话,方立安也许永远只能在树林的边缘地带徘徊。所以,他和阳说好,此去虽不知具体归期,但一定会回来过冬。

  ……

  时光倒退八年,放到生活条件非常优越的21世纪,有这样两片林子,方立安一定会觉得它们都是长满了花草树木小动物的树林而已,没什么区别。

  然而,现在,经过长达八年的磨合,方立安不说对山洞前头那片林子了如指掌,但至少摸清了它的脉络与习性。

  所以甫一进入北部丛林,方立安就清晰的感受到了两者之间的差异,虽然都是大众脸,但长相截然不同,应该拥有各自的姓名。

  方起名废安决定叫它北丛林,南边的叫南丛林。

  方立安踏入北丛林后,并没有直愣愣地往里冲,他走的“之”字形路线,企图最大限度地观察和熟悉周围的环境。

  这片林子的气息虽然旺盛,但植被远不如三年前的南丛林茂密。

  因为盖房子的原因,南丛林现如今不仅发际线过高,东部的植被也越来越稀疏。西部因为人为砍伐只剩一些树桩和矮小的灌木,动物们向丛林深处迁移,使得东部的生态承载压力骤然增加。

  方立安走的不快,一路上小心谨慎,春天成熟的果实不多,但仍有植物可取,遇到了就摘一个尝尝,补充水分。

  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,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鸡在草丛中晃荡。

  可能是觉得鸡多势众,也可能是天生大胆,野鸡们见到方立安后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,仍旧悠哉悠哉地散着步,时不时地低头啄一口,怡然自得。

  不过,这份宁静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,方立安在地上捡了块密度分布匀称且略有分量的石头,掂两下,试了试手感,然后瞄准长得最好的大公鸡的脑袋。

  石入鸡群,鸡飞狗跳,四散逃命。

  肥硕的大公鸡被方立安砸到脑袋,险险被压断脖子,虽然没有彻底晕过去,但显然伤的不轻,走起路来像个醉汉,晃晃悠悠,没几步便一头栽到地上,翅膀和爪子还扑腾着想站起来。

  方立安并不满足于一只大公鸡,长矛离手,冲着另一只公鸡飞奔而去,于是,野鸡群在一分钟内失去了两只雄性。

  他弯腰捡起被石头砸中的野鸡,手下微微用力,野鸡的脖子应声而断,彻底没了生息。

  接着,在旁边的新茉树上扯了一根韧劲十足的攀树藤藤条,绕着一双鸡脚打了个结,拎在手里。

  两只公鸡,中午一只,晚上一只。

  完美。

  初春时节,干柴茅草随处可见。方立安带着两只鸡退回先前路过的空地,那里没什么危险。

  钻木取火,徒手褪鸡毛。

  方立安做了个石刀,把公鸡开膛破肚,取出鸡心、鸡肝、鸡肾,直接放在火堆上烤,烤熟后,吹一吹吃掉。

  丁大点儿肉,还不够塞牙缝的。

  脖子以上部分、胃、肠道连着鸡屁股一起割了,把剩下的鸡身穿在树枝上囫囵烤了。

  吃的还算痛快。

  吃饱喝足,方立安决定做一个能携带木炭的工具,把炭火带在身上。

  丛林里天黑的早,到了夜间,不仅温度低,空气中的湿度也大,钻木取火的失败率很高。现在把火种保存下来,随身携带,以后用起来也方便。

 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树,贴着树皮把中间的部分挖去,做成像竹筒一样的中空,用来装火,防止烫到手。

  然后在附近找了许多动物的粪便,有松鼠的、甘蔗鼠的、鹿的、羊的、猴子的……纤维很多,这种消化彻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适合保存余烬。只要限制氧气量,余烬在这样的介质中就只会闷着,不会点燃,能携带好几个小时。

  外层包着粗糙的多纤维粪便,中间再包很细的老鼠粪便,正中心放余烬或者木炭,最后用树皮包裹,限制氧气接触。简易的储火装置就这么成了,当然,得时不时地看着,防止火大了或者灭了。

  方立安把鸡绑在长矛柄端,像挑夫一样挑在肩上,左手持火,继续前进。

  路上,他发现了一种南丛林没有的植物。作为它的发现者,方立安给它起名叫五春花树,因为它春天开花,每朵花的花瓣数都为五。

  五春花树的花香比较独特,是一种并不香、甚至有点臭的气味。如果不是介意这种臭味一直绑定自己,方立安其实更愿意叫它臭花树。(五春花树:求放过,哭唧唧jpg)

  临近黄昏,鸟儿归巢时,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鸡后,开始找适合过夜的地方。

  由于到目前为止,没找到山、洞穴和荆棘,他只能选择在大树上栖息,还必须是那种没有鸟巢也没有蜂窝的大树。

  他在树底下较为空旷的地方点了火堆,捡了石头圈起来,以防火势蔓延开,引发火灾。

  夜间的树林极为安静,周围除了木柴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,没有其他任何声音,让方立安产生一种置身于密闭空间的错觉。

  因为点了火堆,人又在树上,方立安并不担心有野兽来袭,除了毒虫蛇蚁。不过,他睡的是绿樟树,自带驱虫功效,再加上白天,嚼了牛至草涂在身上,所以这一晚,他睡得很香。

  天蒙蒙亮,树林里的声音越来越多,鸟儿、虫儿、其他动物……叽叽喳喳、窸窸窣窣。经历了昨晚的静谧,此时的树林俨然一个热闹非凡的菜市口。

  方立安睡得早,醒的也早,意识朦胧中赖了个树。清凉的露珠从高空的树叶上坠落,啪的一声砸在他温热的脸颊上,激的人汗毛耸立。

  他打了个哆嗦,随即清醒过来。

  树下的火堆燃了一夜,仍未熄灭,微弱的火苗颤巍巍地舞动。方立安没有立刻下来,在树上舔了十几片叶子,润了润嘴。

  想他饭前便后不洗手,昨天中午搜罗完各种动物粪便后也没洗手,就知道舔树叶对他们原始人来说着实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。

  要知道,他们部落不靠海,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咸水湖,日常所需的盐分大多来自矿物盐。

  至于矿物盐如何摄取,当然是舔一舔喽~

  舔石头,舔泥巴,各种舔舔舔……

  方立安觉得自己还算好的,虽然迫于生存,不得不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,但他至少不跟别人共用。其他人就不在意这些,他已经看到过无数次宇把自己舔过的石头递给乔……

  方立安站在绿樟树上眺望,九点钟方向一棵林杨树上有一个鸟巢,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蛋。

  他麻溜地从树上下来,蹦蹦跳跳做了几分钟热身运动,然后极为灵活地爬上那棵林杨树。

  鸟巢中,一二三四五。

  很好,早饭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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